关于学校“推优入党”工作程序的指导意见
一、“推优入党”工作指导思想
提高“推优”工作的认识高度,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团组织的议事日程,从而明确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团委要把“推优”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争取在校党组织领导下,在组织部门的指导下,逐步使“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和来源。
二、“推优入党”工作基本原则
(一)立足于培养教育
“推优”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因此,学校团委要把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放在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上,努力扩大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上,遵循“按照党的要求培养教育团员青年,推荐优秀团员青年让党组织挑选”的职责做好这项工作。团委将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突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强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教育方法上将力求生动活泼,有的放矢,循循善诱,讲求实效。使他们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
(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在“推优”工作中,团委将严格按照党章标准,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尤其在培养学生入党时要做到: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党。基层团组织也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向基层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形成学校团委推荐意见后上报学校党组织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点”与“面”相结合的原则
即对被培养人进行“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综合性培养,同时把“德”的培养放到首要突出位置,培养青年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尤其要重点把握以下几方面:1、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及入党动机;2、是否具有奉献精神,是否确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3、是否模范遵守法纪等方面。
(四)“普遍培养”和“重点培养”相结合。
“普遍培养”指对所有要求入党的团员青年进行培养(包括教育更多团员青年要求入党);“重点培养”指对优秀的团干部和学生干部及优秀的学生和学员的培养。
(五)坚持党建带团建的的原则。
各级团组织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推优”工作的整体情况、工作计划,工作进展程序及培养考察过程中的每个“推优”对象的情况,以求得到党组织指导。
三、推优对象、条件、内容、形式和方法
(一)推优对象
“推优”工作的对象是指递交入党申请书,自觉主动接受党团组织考核培养,并在各方面表现较为突出的35周岁以内的团员和青年。
团员入党必须有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发展28周岁以下的团员青年入党,必须经共青团组织推荐,在优秀团员中产生;35周岁以下的青年一般也要经所在单位的团总支及上级团委的推荐后,方可由党的组织部门考核发展。
(二)推荐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推荐对象应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党的宗旨,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能及时把握国内外政治动向,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2、 推荐对象应忠诚坦荡,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日常生活中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3、推荐对象应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在社会实践、日常学习、生活、公益活动中具有较好的表现,积极主动的为集体争得荣誉。
4、推荐对象应密切联系同学合同事,充分发扬奉献精神和集体观念,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讲实效,在同学中起到先锋模范和表率作用。
5、推荐对象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在逆境中克服困难,积极进取。
6、推荐对象应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生活中没有铺张浪费行为,无吸烟、喝酒等不良嗜好,没有行为不检现象。
7、推荐对象应具有强烈的求知欲,能够刻苦学习,全面系统地掌握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与素质,学习成绩良好;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
8、推荐对象在对外宣传和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三)内容
要坚持把共产主义理想及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贯穿于培养教育的全过程之中,主要包括《党章》、党史、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特别是要结合当前形势进行特色理论教育等等。
(四)形式
要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养教育形式。可采用包括政治学习、学《党章》小组、学马列小组、业余党校、业余团校等形式。同时,还可采取各种类型的讲座、演讲赛、辩论会、研讨会、社会实践、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活动。
(五)方法
1、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基层团组织从青年教师和新生一入学就对其进行入党教育,使其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崇高的人生目标。具体办法是:对新生进行《党章》、党史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怎样写申请书及思想汇报;高年级同学给新生讲自己的成长,使他们了解自己学习生活的良好环境,看到自己成长进步的希望,为以后的培养打好基础。
2、在进行全面培养的基础上加强对“推优”积极分子的培养。学校团组织要经常组织积极分子进行各种政治学习,进一步提高其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并且把培养工作落实到实践活动中,给他们压担子,交工作,使他们在奉献与索取面前,在困难与舒适面前经受考验;在学雷锋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中,在急难险重任务当中,在公益劳动等方面得到锻炼、受到教育。
3、为了提高“推优”质量,在考察途径和方法上一定要做到四个结合:即党组织培养与团组织评优相结合;思想认识与实际表现相结合;平时表现与关键时刻表现相结合;团内表现与团外表现相结合。
4、学校团委要高度重视“推优入党”工作,建立健全积极分子考察档案制度,使“推优”工作更有科学性。
5、学校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积极分子入党前,要结合一年以上的培养和考察情况,结合现实表现综合确定,经支部大会评议通过,使此项工作更有群众基础,增加透明度,逐步规范化。
四、培养及考察程序
(一)各校团委在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基础上,要加强对要求入党对象的培养工作。除带领本校团员青年参加各项活动外,定期要召开支委会,总结被培养人的情况,形成材料上报校党组织。材料内容应包括优缺点分析,思想变化及进步情况。
(二)学校将上报的材料汇总、存档、并联同各培养人共同对材料进行分析,制定下一步的培养目标,召开会议研究发展计划。(应分为如下层次:普通团员同学;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等)
(三)每季度团委要对各总支的重点培养对象进行考察,思想考查考察结果进入“考察档案”并上报学生党支部。考察要结合院系每个月的“培养情况汇报”。
(四)每半年团委要进行全面考核和总结一并上报党委。
(五)考察程序:
1、本人写当季的思想汇报,上报基层团组织。
2、校党总支、培养“联系人”及团总支共同对其进行考察,并吸收周围团员参加评议,并有会议记录。
3、其中重点培养对象的考察、考核主要由校团委联同基层党组织共同完成。
(六)考察内容:
1、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及入党动机;
2、是否具有奉献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是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态度;
5、遵纪守法情况;
6、工作实际;
7、团内表现;
五、“推优入党”工作程序
“推优”工作要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积极分子中的突出分子为重点培养对象。具体办法是:
1、按照校党组织的统一安排,根据组织部门的发展计划,制定学校推优工作计划。
2、各校团委制定每学期“推优”工作计划。
3、党团组织、培养“联系人”依计划进行培养及考核工作。
4、学生由本人提出入党申请,由各班级团支部负责上报,由学校团委负责存档,并将每月考核情况认真记录,及时上报党组织;被培养人确定为重点考核对象后,积极分子材料除校团委存档外,相关材料需按照有关规定上交党组织。
5、团支部全体团员参加民意调查和测评,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意见后上报校团委。召开支委会,由团支委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的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大会表决,测评结果向全体团员公布,评议结果记录存档;原则上要求会前通知各支部相关人员参加。校团委要加强被培养人个人档案的管理,党课培训的监督,考察发展的记录等工作,并督促重点考核对象认真准备入党材料,了解审批规程。
6、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团委对“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和考察,对条件成熟的,填写“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提出考核意见,会同党组织的意见,推荐给局团委作为入党对象。
7、推荐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地填写相关内容,实事求是,杜绝一切虚假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